擬訂臺中市豐原區合作段408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-初步審查意見_111/05/09

 

「擬訂臺中市豐原區合作段408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

業計畫案(送件版)

初審意見

一、都市更新總顧問

1.   附件1-0,建議地籍圖謄本標示顏色或框選範圍。

2.   P2-1,未載明更新單元位置與周邊地區關係,請修正。

3.   P2-1P2-3,更新單元位置示意圖,應以地形圖為底圖,請修正。

4.   P4-1,建議補充說明與都市計畫區域發展關係,並針對都更重建後影響區域發展、公共環境的貢獻強化相關文字論述。

5.   P8-1,請檢視8-1圖例是否正確,請釐清並修正。

6.   有關區內及鄰近地區公共設施興修或改善計畫部分,請補充說明如下列:

(1) 請說明本案與火車綠廊、中山路銜接處之規劃構想與公共利益關係。

(2) 請說明本案東側8米計畫道路現況。

(3) 請說明本案與周邊區域型公共設施之連接關係,並如何強化提升其公共利益。

7.   P11-5~11-9,各層地下停車位尾端之迴轉空間是否足夠?

8.   P12-1,圖12-1與本案基地範圍不一致,請修正;另有關公共交通之內容,請補充說明住宅妥適性與區域如交通、綠地或人本空間連動的貢獻。

9.   有關都市設計或景觀計畫部分,請補充說明及修正項目如下列:

(1) P12-2,請建請加強3D模擬圖更新前後與區域環境價值提升之效果,請修正。

(2) P12-21,建請標示8米計畫道路與火車綠廊關係,並說明如何考量救災動線、垃圾車清運動線之規劃內容。

(3) P12-6~12-16,請說明北側巷道空間寬度是否能種植雙排樹,且是否會遮擋住相鄰房屋之窗戶。

(4) P12-6~12-16,另本案西南角開放空間組合過於生硬,未展現外部環境公共利益價值與自然融合形象。

(5) P12-6~12-16,請說明開挖界線與植栽槽之關係,及植栽成長空間之合理性。

10. P15-1,請補充說明分配比率。

二、業務單位

1.   P0-1,土地使用分區與P0-4審議資料表不一致,請修正。

2.   P0-4,報核日期與檢查表不一致,請修正。

3.   P2-3,檢附更新單元地形套繪圖比例尺不符,請修正。

4.   P2-2P5-9及本案專屬網頁之公開資訊,地號筆數與附件1-0不一致,請釐清並修正。

5.   P2-8,請檢附違章建築物認定通知書等相關佐證資料。

6.   P5-3,合法建築物面積219.6附件7-1簽署之同意書面積不一致,請修正。

7.   P5-1土地權屬清冊所列地號數量與附件7-1簽署之同意書內容不一致,請修正。

8.   P5-9,圖5-3檢附之建築物套繪圖未見合法建築物,請釐清並修正。

9.   P6-1,請詳細載明平均建蔽率及平均容積率計算式;倘土地尚未依使用分區辦理地籍分割者,請先行辦理逕為分割作業。

10. P10-2,本案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總計數值與計算式不一致,請修正。

11. 附件12-1,技師職業證明文件影本缺漏,請修正。

12. 請檢附事業計畫書圖,比例尺:1/500,尺寸A1以上,需含地籍套繪圖、位置圖及配置圖。

13. 檢核表一、()3.(3),與p2-8違章建築填列內容不一致,請修正。

14. 檢核表二、(),對應頁數錯誤。

15. 檢核表三、()1.(1),請釐清本案是否有辦理公共設施興修或改善計畫,請釐清後修正。

16. 本案計畫書內容之圖面部分,皆請加註指北針、比例尺及圖例。

17. 請將都市更新總顧問初核意見表影本納入本案附件內容。

18. 有關都更案專屬網頁部分,請實施者於本案專屬網頁即時更新辦理進度及相關資料,讓所有權人及權利人可清楚瞭解本案相關資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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